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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成功入列第四批赴台自由行试点城市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7-18 14:50:00   作者:

第六届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图片来源: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大众网烟台7月18日讯 (通讯员 李朝阳) 7月18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会长邵琪伟和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会长谢谓君在第六届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上共同宣布,经海旅会与台旅会协商并达成共识,并经海协会和海基会换函确认,开放哈尔滨 、太原 、南昌 、贵阳、 大连、 无锡、 温州 、中山、 烟台 、漳州 等10个城市为第四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8月18日正式启动,至此,大陆赴台自由行开放城市扩大为36个。

  自2008年7月,两岸放开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政策后,大陆与台湾间的旅游交流往来日益频繁,2011赴台个人游启动,至去年大陆赴台个人游开放城市已达26个,此次烟台等10个第四批赴台自由行试点开放城市的启动,将进一步促进两岸旅游发展。

  从市旅游局获悉,两岸商定赴台自由行开放城市,主要是综合衡量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两地航空发展以及城市居民出游率情况。烟台市政府非常重视对台旅游与经贸的交流。2012年下半年始,烟台正式启动了赴台自由行试点城市的争取工作,在众多城市中,烟台成功入选具有不可或缺的优势:烟台是大陆北方与台湾人文渊源最为深厚、经贸往来最为密切的城市之一,目前约有烟台籍台胞30万人,截止今年6月份,烟台市共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566个,投产开业1064家,总投资86.41亿美元,合同台资71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53.5亿美元;两地旅游往来交流日益密切,烟台市旅游部门近年来积极开拓台湾市场,与台湾观光局、台湾观光协会、台湾乡村旅游协会、高雄市观光协会以及台湾重点旅行商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并依托豪迈山东推广联盟协会在台北建立了烟台旅游.台湾推广中心,搭建起烟台旅游在台湾的营销平台,建立起开拓台湾客源市场的常效机制,并取得突出成效,有效推动了两地旅游交流往来。2013年接待台湾游客64000人次,烟台居民到台湾旅游和从事商务、文化交流活动的人员达50000多人(次);2010年,烟台与台湾实现空中直航,随着两地人员的频繁往来,航班班次由每周两班逐渐增加到每周5班,2014年3月底航班再增加至每周7班,2014年7月台湾中华航空公司开通台北直飞烟台航班,每周2班,目前烟台至台北航班每周9班。

  烟台成功列入赴台自由行开放城市,对当地百姓来说,今后去台湾旅游的时间和行程安排更加灵活便利,不用再跟团到台湾走马观花似的旅游,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安排自己的行程,将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台湾、走进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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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赴台自由行主要政策规定

  符合条件的大陆游客有两种:

  1、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不动产,存款或信用卡额度等财力证明;

  2、18岁以上的在读大学生,这类人群不必提供财力证明。

  所谓的财力证明,可以有三种形式,满足其一即可:第一种是房产证;第二种是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上是5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年薪证明。

  申请赴台个人游,应注意以下细节:

  一是申请签注。游客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二是证明提供。游客在办理入台证前,可以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协助办理手续的旅行社会将证明明传真到台湾地接社,就完成了资质认证。

  三是委托办理。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

  四是行程安排。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自行办理。

  五是时间限制。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六是滞留处罚。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自期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目前,烟台龙口南山国际旅行社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组织赴台旅游资质的本地旅行社。赴台自由行正式启动后,有赴台自由行意愿的居民可向南山国旅咨询并委托办理相关赴台手续事宜。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容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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