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实验小学被评“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1-05 1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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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烟台1月5日讯 (通讯员 吕籽颖 记者 曹平)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表彰了2012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龙口市实验小学从诸多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烟台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小学。
据了解,龙口市实验小学自建校以来,秉承“教孩子五年,想孩子五十年”的办学宗旨,将锻造理念超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学校奋斗和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宗旨。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将学习与各种活动紧密结合,锻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了一批生机勃勃的好少年,学校迈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赢得了社会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是对龙口市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充分肯定。学校将再接再厉,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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