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教体局“五项规定”为军训保驾护航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8-02 17:59: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8月2日讯 (通讯员 吕籽颖 记者 胡昌辉 实习生 曹平) 新学期军训即将开始,为使军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龙口市教体局出台五项规定,为新学期军训保驾护航。
龙口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切实保证军训质量和效果,不断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磨炼顽强意志,树立优良作风,提高综合素质。
同时,龙口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合理进行时间安排,严格遵守省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以及“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 的规定,要求各普通高中把学生军训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可以利用高一年级新学期开学后的社会实践时间安排军训,但不得占用假期时间;初中学校是否组织军训,可根据自身实际,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若组织军训也不得占用假期时间。
龙口市教体局还要求学校切实保证学生安全。各学校要为参加军训学生购买军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购买保险者不得参加军训,要准备充足的饮用水和解暑药品,学校校医要随时在岗待命。军训要尽量避开高温天气,如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一律不得组织军训。
此外,龙口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精心安排军训内容,高中学校军训工作要严格执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统一军训期为7天;初级中学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三防”知识教育,保证安排10个课时进行“三防”知识教育的必要训练;要坚持学校国防教育课时有保证,要坚持学校国防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与户外操训相结合,并将防溺水、防震、防火等内容纳入学生军训及“三防”知识教育过程中。小学生不安排军训,但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及军事普及知识教育。
记者了解到,龙口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军训费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除军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服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向学生收取外,不得违反规定,再向学生直接或变相收取其他军训费用;要坚持学校国防教育收费合理、公开透明,并将收费项目向学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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