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开展元旦春节食品经营监督抽检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 2014-12-23 13:33:00
原标题 [国家总局要求开展元旦春节食品经营监督抽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元旦和春节“两节”期间食品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国家总局强调,要围绕当地食品消费传统和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高风险项目,严格按照总局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完成“两节”期间食品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国家总局将提供适当经费补贴予以支持。在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初步筛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筛查发现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食品,要依法进行监督抽检。
国家总局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监督经营者停止销售和使用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全面清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场。涉及生产企业和其他地方市场销售的,要及时向相关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并强化彼此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做到信息共享、行动一致、处置彻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石语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