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2009 > 健康2009健康快讯

山东大力规范学校周边食品加工经营行为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   2014-09-02 14:05:00   作者:

原标题 [山东规范学校周边食品加工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加工经营行为,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明确了5项规范标准。

  一是亮证经营。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二是安全承诺。为加强行政指导,山东省局分别制定了《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分别签署承诺书,并将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三是单据留存。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四是原料公示。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本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于醒目位置。五是厨房卫生。餐饮店厨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

  山东省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将主体资格情况、场所卫生情况、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质量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内容列为检查重点。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