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展控烟检查 2户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5-01-05 18:27:00
大众网烟台1月5日讯 (通讯员 正毅 曰雷 记者 姚辉) 为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切实落实有关控烟卫生要求,近日,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了控烟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包括快捷酒店10户、沐浴场所3户、游泳场所3户、美容美发场所3户、商场2户、影剧院2户、饭馆(餐厅)10户。本次检查重点检查控烟制度建立情况、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行情况、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共对33户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单位18户,对发现问题的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从33家被检查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每家抽取不少于2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88个公共场所的消费者。其中男同志39人,女同志49人。本次检查期间,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8人/次,出动车辆18台/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300余张。
责任编辑:石语轩
更多新闻
- 雾霾天易伤呼吸系统 专业口罩成防霾利器
- 烟台市中心血站召开2014年度总结考核大会
- 烟台市开展不合格水质处理器突击大检查
- 烟台开展控烟检查 2户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 蓬莱市中医院建设蓬莱最大老年养护中心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