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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业食品标准时 不要忘记加入新标准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1-14 17:36: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11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善浩 记者 姚辉) 为更好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为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修订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并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食品标准时,一定不要忘记加入该标准,并注意原有标准中“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应改为“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与GB14881-1994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强化了源头控制,对原料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等环节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做了详细规定;加强了过程控制,对加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学、物理等主要污染的控制措施;加强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防控,对设计布局、设施设备、材质和卫生管理提出了要求;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的管理要求;增加了附录A“食品加工环境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提醒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促进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责任。同时,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进行食品标准备案初审时,十分重视企业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是否包含《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的要求,因此,食品生产企业在制定企业食品标准时,一定不要忘记加入该标准,并注意原有标准中“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应改为“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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