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卫生监督所规范托幼机构用药行为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4-03 14:37:00
大众网烟台4月3日讯 (通讯员 旭彪 于蔚 记者 姚辉) 为杜绝幼儿园违规为儿童服药事件发生,规范托幼机构用药行为,近日,烟台开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烟台开发区教体局联合对全区42家托幼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违规用药情况。
此次排查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查看各托幼机构保健室存储药品情况和保健员为儿童服药记录等。从检查结果看,烟台开发区托幼机构保健室均未存储药品,为儿童个人服药记录了药品名称、服药时间、服药剂量及儿童家长和保健医双方签字。
同时,为强化儿童用药管理,烟台开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现场对各托幼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托幼机构保健室不得配备处方药、不得为儿童进行集体服药,若个别儿童需要服药,应填写用药登记本,由托幼机构、家长双方签字并注明具体的服药时间。
烟台开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家长,如发现违规为儿童服药的托幼机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6376872,一经查实,卫生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不贷。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责任编辑:石语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