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刘洪坤魂归故里 10万群众夹道送别英雄
来源:大众网 编辑: 2013-10-20 09:23:00
19日上午11时48分,搭载着烈士刘洪坤骨灰的G115次列车缓缓地停靠在了滕州东站,在北京石景山商场大火中壮烈牺牲的消防英雄刘洪坤魂归故里。13时,烈士刘洪坤最后一次“回到”老家——滕州市界河镇二十里铺村,随后被安葬在滕州市烈士陵园,来自社会各界的10多万群众自发夹道送别,希望英雄一路走好。
一朵朵鲜花寄托了对英雄的无限哀思。
市民夹道送别英雄。
刘洪坤的妻子抱着遗像走出高铁站。
刘洪坤的父母难掩丧子之痛,老泪纵横。
刘洪坤烈士骨灰安放仪式现场。
刘洪坤烈士骨灰安放仪式现场。
市民向英雄送上祭奠的白菊,三鞠躬,表达无限哀思。
大众网枣庄10月19日讯(记者 张敏 吕斌 张乔阳 见习记者 孙淑华)19日上午11时48分,搭载着烈士刘洪坤骨灰的G115次列车缓缓地停靠在了滕州东站,在北京石景山商场大火中壮烈牺牲的消防英雄刘洪坤魂归故里。13时,烈士刘洪坤最后一次“回到”了他的老家——滕州市界河镇二十里铺村,随后被安葬在滕州市烈士陵园,来自社会各界的10多万群众自发夹道送别,希望英雄一路走好。
英雄魂归故里 10万群众为其送别
今天上午11点48分,G115次高铁列车抵达滕州东站,在公安干警及武警官兵的搀扶下,神色苍白憔悴,抽噎呢喃着“长春,长春”(注:长春是刘洪坤的小名)的刘洪坤亲属抱着他的骨灰及遗像,登上了送刘洪坤“回家”的车。
从滕州东站,沿途经过北辛路、平行路、104国道、红荷路、济枣路,随后刘洪坤烈士的骨灰被带到他的老家——界河镇二十里铺村,绕行一周后,灵车最后到达滕州市烈士陵园(大坞镇仁山)。整个行程,道路两旁都站满了前来送行的群众,绵延30余公里的道路上,聚集了超过10余万名群众。
前来送行的队伍,不仅有公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武警战士还有学生、农民工、出租车司机等不同身份不同职业的群众,他们自发的站在道路两旁,手举鲜花、横幅,胸前佩戴小白花,表达自己对英雄的悼念之情。当灵车驶过时,不少群众忍不住落下眼泪。
32辆出租车自发组成送别队伍,司机用长按鸣笛的方式,缅怀英雄。他们一直跟随灵车队伍来到刘洪坤的老家,送英雄最后一程。
在刘洪坤烈士家乡界河镇二十里铺村,灵车还未入村,附近村及二十里铺村村民早早就在村口等候,当灵车开进村口,鼓乐齐鸣,“嘭”一声炮响,震慑天地,刘洪坤的乡亲邻里用最传统的方式与车同行,和烈士刘洪坤一起,走一趟“回家”的路。绕行一周后,在村民的注目下,刘洪坤的骨灰被送往滕州市烈士陵园。
英雄长眠烈士塔前 万人献花表哀思
滕州市烈士陵园现场,站满了来自四面八方前来为烈士刘洪坤送别的民众,14时左右,刘洪坤烈士骨灰安放仪式隆重举行。
来自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省市委市政府、省公安消防总队、枣庄市委市政府、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及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各镇街道负责人,学生代表,武警官兵,群众前来参加安放仪式。
在安放仪式上,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志强向前来参加仪式的与会人员介绍了刘洪坤烈士的生平。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董沂峰在仪式致悼词。董沂峰说,在这场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刘洪坤烈士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庄严承诺,展现了当代消防官兵冲锋在前、舍生忘死、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谱写了一曲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壮丽赞歌。听及此处,刘洪坤烈士的爱人石丽两行清泪早已潸然而下。
在纪念塔前,武警官兵将烈士刘洪坤的骨灰安放于此。刘洪坤的兄弟双双跪倒在地,号啕痛哭,刘洪坤父母在官兵的搀扶下,勉强站立,哽咽的从喉间不断唤着刘洪坤的小名“长春,长春”。
来此为英雄送行的上万名群众,一一排好队,自发的将手中的鲜花,放到刘洪坤墓碑前。“知道今天要在这举行安放仪式,我特地开车赶过来的。从网上看到他的英雄事迹后,希望最后一程能够送送他,用这束鲜花来祭奠我们滕州永远的英雄刘洪坤。”从滕州市区开车20分钟赶到现场的李先生说。
http://www.dzwww.com/2013/sdyx/zxbd/201310/t20131019_9032430.htm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