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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夺命”信用卡:卡奴悲剧谁之过?

来源:新华网   编辑:徐曼曼   2014-11-26 09:32:00   作者:徐曼曼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记者 徐曼曼)信用卡再次成了“夺命毒药”。今年6月,上海一家三口因信用卡透支50多万,无力偿还而烧炭自杀。近日,上海银监局针对此事,对涉事的7家商业银行处以240万元的罚款,事由为银行有未依法审查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过度授信与对异常交易管控不力等违规行为。

   这7家银行机构分别为浦发信用卡中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交行信用卡中心、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中行上海市分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花旗银行(中国)。其中,民生和中行被罚50万元,工行、交行、兴业、花旗各被罚30万元,浦发被罚20万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7家银行涉及的客户不是“张××”就是“林××”,市场猜测这些银行所涉及客户是相同的两人。

   近年来,伴随着信用卡业务的急速发展,风险和隐患层出不穷。“卡奴”自杀事件仅仅是问题的冰山一角。水面之下,有更多问题值得深思。

   《2013年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蓝皮书》显示,仅2013年一年,我国信用卡新增发卡量6100万张,比上年增长了18%。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251.9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34亿元,增幅高达71.86%。可见,信用卡的发行数量仍在较快上升,越来越多的人沦为“卡奴”。

   那么,银行为什么要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最主要的原因是“利”字当头。只要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银行的中间业务就产生了。其中,最显而易见就是刷卡回佣,刷卡人越多,银行所收到的佣金就越多。

   其次,对于持卡人来说,难免会有资金周转不开、抑或忘记还款的情况,这样一来银行就能赚到免息还款期外的利息收入了,这个收入远高于贷款的利率。

   对于部分还款压力巨大的客户,可能还会选择信用卡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分期付款,将欠款分做3个月、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还清,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就会骤减,但在这种方式下,持卡人是需要支付银行利息或手续费的。

   而对于那些无论如何也还不起钱的客户,银行则会收取滞纳金和复利,这部分的收入也是信用卡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事实上,在监管边缘游走的信用卡早有“夺命基因”。对于银行来说,多发卡多授信才能带动利润。为了追求发卡量,部分银行对客户的审查只是“走走形式”,降低了对授信审查和额度管控的严格程度。在发卡和风控之间,银行的天平始终在向前者倾斜。

   有些销售人员为了冲业绩,还经常和办卡人玩儿起文字游戏,他们通常告诉办卡人是:“不激活就不收费,无风险”,而不是“开卡后持卡人将面临哪些风险”。告知义务部分程度的缺失,则成了将“卡奴”推向深渊的“加速器”。

   “还不上钱自杀”的悲惨结局,几乎无可避免地冲击了民众最底线的安全感。信用卡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仅二十多年,很多持卡人由于对信用卡的风险预估不足,透支过度,最终无力偿还。悲剧的发生,持卡人固然脱不了关系,但银行是否也应该反思,为了追求利润,这些年是否过度重视外在的做大做强,忽视了内在的风控管理?是否过度重视市场占有,忽视了市场规范?监管部门是否也应该反思,征信体系的建设步伐过慢,是否与行业的快速发展极不对称?

   “卡奴”悲剧更是目前信用卡行业混乱现状的投射:商业银行的过度、多头授信以及粗放发展、无序竞争、内控不严;监管层的缺位,征信评估系统的不完善,有效参考价值大打折扣;消费者的不加节制消费或投资。

   归根结底,“卡奴”自杀悲剧暴露的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脆弱,拷问的是银行和监管部门的规范缺失和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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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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