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皓亮 李守云 记者 赖静) 记者今日从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全市2009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此次调待是国家自2005年连续六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5次,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执行时间从2009年的1月1日起开始。目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
具体调整水平和办法是: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普遍增加95元;第二部分按2008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7%计算增加。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养老金:一是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6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0元。二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60元。三是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四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倾斜。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30元和50元。其中,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50元、30元和40元。上述退休人员年龄均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对于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高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此外,针对企业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偏低的情况,同步增加养老金水平。自2009年1月1日起,凡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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