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8年12月1日至3日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12月1至3日。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可视具体情况提前开始。整个报名12月3日下午5:30截止。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交验材料、审查资格、采集信息。他人不得代报。
2、对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有以下要求:
(1)严禁非烟台户籍考生报名;严禁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任选一处进行报名,但不得重复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
(3)各类往届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4)同等学力报考者,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3、对报考对口高职的考生,只要具有山东省户籍,同时具有我市学籍,即可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1)高中应届毕业生
①中学出具证明,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
②户口簿。
③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2)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应届毕业生
①学校出具证明,由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核查认定。
②户口簿。
③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
①学校出具证明,录取新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②户口簿。
③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4)非应届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
②户口簿。
③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④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⑤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需上交2008年的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两样材料均丢失的,需要考生本人书写文字材料,说明遗失原因,报名点留存。
(5)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到有关省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我省不接受外国侨民报考。
5.考生报名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6.领取《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和有关表格,并进行数码照相。报名信息卡填涂要求详见《烟台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填涂说明》。
7、各县市区招考办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考科类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等五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艺术文、艺术理、普通体育、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考生,取得相应合格资格后,还必须持专业合格证于4月25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对待。
考生无论选报哪一类,都可以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说明。
五、关于特殊考生审批手续
符合《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审验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
六、美术类统考准考证的领取
参加2009年全省美术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2008年12月25日前主动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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