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1月19日讯 (通讯员 张爱强 记者 胡昌辉) 今天,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对包括部分高校食堂在内的另外65家市直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提醒市民就餐可以“见脸选店”。
据了解,在餐饮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是今年卫生监督机构继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之后推出的又一项动态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示制度是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基础上,对被监督单位的主要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当场以简洁的“脸型”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综合评价结果的一项制度。
今年6月,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在市直管餐饮单位率先实施了卫生监督公示制度。7月底市卫生监督所公告了首批包括部分高校食堂在内的53家市直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结果,截至11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又对包括部分高校食堂在内的另外65家市直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
2008年烟台市直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公示(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