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专家工作组对直属四个大队管辖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并作划分调整。具体管辖范围及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大队
负责芝罘区二马路至金沟寨立交桥南口以北、滨海北路至迎宾路交叉口北口以北、环山路至金沟寨立交桥东口以西,红旗中路魁星楼隧道东口至青年南路交叉口(不含机场路交叉口至青年南路交叉口)以北,青年南路与红旗中路交叉口北口至青年路与南大街交叉口南口以东,大海阳路与南大街交叉口至北马路交叉口以东,塔山隧道南口以北区域(含上述道路和通向奇山社区、塔山社区内的支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及安全宣传工作。
第二大队
负责芝罘区大海阳路与北马路交叉口西口至南大街交叉口西口以西,青年路与南大街交叉口南口至青年南路与港城西大街交叉口北口以西,港城西大街与青年南路交叉口至福山界以北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和黄金顶隧道西口以东道路、环海路与幸福南路交叉口南口至港务局西门道路)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及安全宣传工作。
第三大队
负责芝罘区红旗中路与机场路交叉口至黄金顶隧道西口以南,通世路与红旗中路交叉口南口以南,港城西大街(西南至福山界,东南至莱山界)区域(含上述道路)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及安全宣传工作。
第四大队
负责莱山区行政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及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办理本辖区的轻便、普通摩托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等业务,以及相应的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等业务;负责办理市车管所、驾管所委托的其他汽车类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换(补)发、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接收等业务。
各大队管辖区域交界划分总体原则是,第一、二、三、四大队管辖区域交界有信号灯的路口以停止线外50米为准;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以人行道外侧延长线为准,人行道宽窄不一致的以最宽的外侧延长线为准。
自2008年10月13日零时起,各大队将按照新的管辖范围开展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等项工作。事故处理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事故报警电话仍为122。对发生在交界模糊地方的交通事故,接警大队将迅速赶赴现场,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先期开展抢救伤者、勘察现场等处置工作,同时联系管辖大队做好案件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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