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28日讯 (通讯员 本成 记者 李泽) 由于烟台大润发超市出售假冒手机,市消协发布2008年第2号消费警示:凡在2007年3月期间在该超市购买该款手机的用户,一定要到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网站进行认证。如是假货,可到超市要求双倍返还货款或是到消协进行投诉。详情可登录消协网站( http://www.yt315.org/n772450/index.html)
消费者林某2007年3月18日在烟台大润发超市购买了一部CECT A706手机。今年1月,他偶然发现朋友使用的同规格、同型号的手机和自己的外观不一样,随即到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网站查询,发现真货CECT A706是一款翻盖手机,而他购买的CECT A706竟是一款直板手机。
发现受骗后,林某到超市要求退货。超市退货中心却让他提供手机是假货的证明。为此,林某到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网站下载了真品CECT A706的照片。在事实面前,超市不得不表示可以退货,但拒绝消费者的其他赔偿要求。
市消协调查后认为,消费者林某在烟台大润发超市购买的手机为假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在消协调解下,该超市最终双倍返还了林某的购机款1600元。但是,当林某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应当承担消费者为解决修理、更换、退货及其他责任问题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的条款,要求超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时,超市负责人明确拒绝。
经市消协多次劝导、督促,消费者在一个星期后才拿到超市100元的赔偿款,但烟台大润发超市对市消协提出的“要求其提供销售假手机数量”的要求,依然不予理睬。
消协提醒,市民购买手机一定要到有信誉的商家购买。购机后别忘到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网站去认证。如果买到假货,要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权。另根据“举证倒置”的原则,一旦出现真伪争议,经营者首先应该证明手机的真伪,而不是让消费者自己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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