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24日讯 春节前期是家电市场销售旺季,各大商场纷纷使出了“特价”“惊爆价”“满就送”“大礼包”“幸运抽奖”等促销手段,有的居然打出“100%中奖并返100-500元现金”的广告。今天,家电销售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烟台店因涉嫌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被烟台市物价部门下达了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烟台店在悬挂的广告中承诺:购买5000元,可参加抽奖,100%中奖并返100-500元现金,但是物价部门在调查中发现,顾客在购买足额的商品后并未得到现金返还,而是以其他商品作为抵充。记者在抽奖处看到,该商场的抽奖程序极不规范,而顾客也在抽奖后发现根本没有商家说得100%的中奖概率,怎么中奖、中什么奖还是商家说了算。 同时,国美电器部分以“价外馈赠”的方式销售的商品,没有标明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重违反了相关价格法规。如该店在悬挂的广告“套餐送大礼”中竟宣称“购物满20888元以上送家电四件”;购买价值9998元的TCL电视机可赠送“电磁炉和云贵游套票”。检查人员指出,根据国家规定:“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烟台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能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国美电器以及TCL电视所作的促销广告,是以诱骗他人购买为目的,可断定为构成价格欺诈。随后,市物价检查所根据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国美电器的违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物价部门人员提醒说,诸如“特价”“惊爆价”“满就送”“大礼包”“幸运抽奖”等促销手段中,有不少其实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价格欺诈行为。还有一些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没有标明馈赠商品的品名和数量,也属于商业欺诈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一些不实的促销噱头所蒙蔽。 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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