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2月29日讯 (通讯员 荣民 赵冬 学利 记者 张俊) 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复,自2007年1自12月30日抄见电量起,烟台实行城乡用电分类同价。调整后,全市农村各类用电到户电价由平均每千瓦时0.8191元降为0.6470元;全市城镇用户各类用电价格由平均每千瓦时0.5971元提高为0.6054元。 电价调整后,全市农村各类用电到户电价由平均每千瓦时0.8191元降为0.6470元,每千瓦时降低0.1721元,平均降价幅度为21.01%;全市城镇用户各类用电价格由平均每千瓦时0.5971元提高为0.6054元,每千瓦时提高0.0083元,涨幅仅为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