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2月24日讯 烟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的提请,于2007年12月24日任命:
陈善乐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解乐范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王桂一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杨金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 梁栋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朱永浩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燕华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云龙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孙林平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文起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孙文奇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王桂一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长忠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立杰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少华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素华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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