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2月5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2008年烟台市劳动保险暂定缴费工资基数出台,最高为5400元,最低108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暂定最高为1800元,最低1620元。
据市劳动保险事业处缴费科科长宋少勇介绍,缴费工资基数是根据企业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的。依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今年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法作了调整。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山东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2008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90%确定,2009年,统一按全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据了解,2008年暂定缴费工资基数是根据往年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测算的,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上年度——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做调整。 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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