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9月30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车管所获悉,自2008年始,驾驶证号码必须与新一代身份证号码相吻合,否则将被作废。
车管所有关人员介绍,因以前身份证出现重号现象,部分驾驶证号码也出现与他人号码重号。新一代身份证颁发后,驾驶证管理不断完善,今后所有驾驶证号码将被录入进全国的驾驶证管理系统。从2008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码将不准更改。
如市民发现驾驶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不符,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持身份证、驾驶证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到驾驶员培训中心(莱山区曹家庄西)三号楼驾驶证业务大厅办理更正,逾期将不再办理。 曹杰 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