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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病死率达15% 禁食织纹螺[7月3日] 

   2007-07-02 16:34:00

 

织纹螺

 

    烟台大众网7月2日讯 (通讯员 张爱强 记者 陈媛) 今日,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发出预警,要求全市所有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市民如有发现,可拨打电话6602912进行举报。同时,提示市民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据专家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广泛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近年来,由于海水养殖及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大量排入,造成海水富营养化,被毒化。有关资料表明,织纹螺本身无毒,其致命的毒性是在其生长环境中获得的。

 

    专家指出,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一旦中毒,除洗胃等常规治疗外,根本没有特效药,病死率高达15%。因此,市民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编辑: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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