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财经新闻 > 财经要闻

证监会严厉打击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敖晓波   2015-04-11 17:35:00   作者:敖晓波

  从初期的门可罗雀到近日的门庭若市,由于成交量急剧放大等因素,新三板市场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场。而新三板近期的火爆程度丝毫不亚于A股市场,也因此曝出了多起异常交易。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表示,证监会继续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市场时要全面研究,切忌盲目入市和跟风炒作。

  日均成交量6.87亿为去年13倍

  针对三板成指和三板做市指数涨幅较大的质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0日表示,新三板市场近期交易活跃,投资者参与积极。今年3月18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发布了三板成指和三板做市两个指数,截至4月7日,三板成指较年初上涨113%,三板做市上涨146%,2015年以来新三板日均成交量6.87亿元,为2014年的13倍。

  另据数据显示,年初以来特别是3月以来,新三板活跃度和涨幅进一步增加,反映投资者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预期。

  不过,邓舸同时强调,从指数编制的角度来看,目前两个指数的编制方法均为成分指数,与综合指数不同,不能反映新三板的市场全貌。

  严厉打击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

  新三板热度空前,也因此出现了多起异常交易事件。近期市场曝出,以“中山帮”为代表的投资者,被指进行高价对倒股票交易。

  对此,邓舸昨天表示,对于新三板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已经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如近日对“中山市广安居”等账户的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了限制账户交易等监管措施。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继续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市场时要认真研究市场特点,全面了解新三板市场制度规则以及挂牌公司的股票特性,客观分析,理性投资,切忌盲目入市和跟风炒作。

  新三板总市值达1737.20亿元

  好买基金统计显示,截至4月8日收盘,新三板挂牌企业数累计达到2200家。其中参与做市转让的挂牌企业已从最初的43家上升到231家。占所有新三板挂牌企业比重从3.9%上升到10.5%。截止到目前,总市值已从2013年4月份的48.98亿元增加到现在的1737.20亿元。

  □关于职业年金

  支持机构参与职业年金投资管理

  此前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中明确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对此,邓舸表示,证监会一直支持养老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

  截至2014年年底,基金、券商受托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规模合计达到1.01万亿元,受托管理规模分别占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总额、企业年金累计规模的比例约为44%和48%。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自成立以来通过市场化投资运营也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据统计,全国社保基金自2001年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36%,企业年金自2007年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87%。

  邓舸表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其投资运作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投资运营,可提升收益性,实现保值增值。

  邓舸说,按照有关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管理人,同时,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证监会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参与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

  □关于期货市场

  境外机构暂不具备在境内设交割仓条件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将通过自贸区向海外投资者开放期货市场,同时允许境外交易所在境内设立交割仓库。

  对此,邓舸表示,在2008年7月,经过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前,禁止境外期货交易所以及境外其他机构在境内指定或者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以及从事其他与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相关的活动。

  从目前来看,境外期货交易所在我国设立交割仓库的条件仍不具备。证监会正在抓紧推动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目前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建设进展顺利,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在条件具备以及时机成熟时,证监会将研究境外交易所在境内设立交割仓库的问题。

  京华时报记者 敖晓波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曹昱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