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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房产中介常用骗术

  2008-03-15

    烟台大众网3月15日讯 (记者 于伟伟) 目前,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出租出售房产,都不可避免地要与房产中介打交道。近年来,随着楼市升温,房屋中介行业中的弊病开始显现,某些小中介或黑中介往往利用客户法律知识的欠缺和交易安全意识的淡薄欺骗客户。

    据了解,不法房产中介通常会利用以下方式欺骗消费者:“先交费后看房”,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在广告上称,消费者若对其提供的信息不满意,可退还中介费,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编造虚假信息”,不少房屋中介公司向消费者推介的房源信息,往往是相互抄袭,有的竟然编造假信息;一房多卖(租),骗取“定金”或卷款逃跑。

    据悉,现在对于先交费还是先看房是个矛盾也是个“盲区”:没看房就先交中介费,这容易给不法中介提供机会;先看房后交中介费,中介的利益又得不到保障。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工商局承担了一部分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职责,但只局限于对房产经纪人的管辖,对于中介所的经营行为,工商局并没有监管权;虽然,房管局是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监管部门,但对房产中介机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目前,对于房产中介的管理,他们只有《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这一项法规可以参照,而且法规中对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管理规定比较多,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并没有太多的管理规定。

    烟房地产美南不动产房产专家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购买或租赁房屋时,首先,应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品牌中介公司,并认真查看该公司是否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其次,签订合同时要谨慎,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最后,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合同单和票据,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

        

编辑: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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