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房产首页

 

首页 |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人才 | 维权 | 图片 | 论坛

        房产首页 | 房产新闻 |置业锦囊 | 房产政策 | 房产金融 | 房产精英 | 家装资讯 | 建材信息 | 金牌设计

 

您的位置:置业锦囊

细说二手房交易佣金这事

  2008-03-14

    消费者进行二手房买卖,除了“手拉手”自行解决方式外,更多的是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完成。佣金,便是这交易促成的服务费用。消费者为了提高卖房效率,往往将同一套房到多家中介公司挂牌,采取所谓的“一房多挂”策略。然后,所有拥有这套房源的中介公司,就会从服务开始,竞争该套房屋的成交权。

    如今,在很多中介公司,这种激烈竞争的结果,是买方要看某处房源,必须要在看房前与该中介公司签订某种约定。比如在看了该套房后,如果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买家在别处成交该套房,就算是违约,得赔偿违约金。

    之前,中介公司带看房源后,担心上下家“手拉手”。而今,中介公司担心的是,提供了看房咨询等服务后,拿不到最后的成交权。

    而从买卖双方的角度出发,在佣金可以议价的情况下,消费者都希望尽可能地减少佣金成本。于是,购房者跳佣、业务员跳槽后“人走业务走”,最容易引发佣金方面的纠纷。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合法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同样需要信守承诺,遵守约定。签约之前看清合同,签约之后按照合同约定办事。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即将到来的时刻,我们通过两则鲜活的案例,为你在二手房交易中,提供一条更好保护自己的思路。 张薇

新闻晨报         

编辑:于伟伟         

上一篇:

下一篇: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小产权

·VOC

·8.31大限

·限价商房

·使用说明

·质量保证

·销售许可

·土地使用

·规划许可

·建设许可

·施工许可

·五证二书

·房产保险

·基价

·本票

·挖顶

·第一步:准备工作

·第二步:挑选房源

·第三步:市场考察

·市场考察之看广告

·市场考察之看房展

·市场考察之看楼书

·市场考察之看房

·第四步:商家过招

·南方家具不畏北方干燥

·红木家具怎么过冬?

·原木厨房打造现代时尚

·住装修省钱的底线

·新颖沙发人性化十足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