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工作会议发布的信息显示,2008年天津市将根据国家批复的改革方案,实施滨海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介绍,一是改革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建立滨海新区统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实施规划管理体系,争取国家对滨海新区建设用地规模单独核定。二是改革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对农村集体农用地实施“征转分离”,以统筹滨海新区城乡发展,超前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改革,完成东丽区华明镇、津南区小站镇等首批“三镇两村”试点宅基地复垦。同时,加快汉沽区茶淀镇等第二批“九镇三村”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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