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并分层次提出了住房保障的具体要求。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保障功能”日益凸显,千百万住房困难家庭翘首以盼。
“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径图,现在的问题是各地会交出怎样的成绩单?”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说。
有多少住房保障性政策“悬空”
10年前的1998年,被看作房改纲领性文件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曾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明确“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和租赁市场价的商品住房”。
根据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国实际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仅26.8万户,仅占400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6.7%,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7%,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
以经济适用房投入最多的2007年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833.8亿元,仅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的3.3%。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邱立成说,在国家宏观调控开始后,多次强调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也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但在各地的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很好地落实。
赖明委员认为,目前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遍存在供应不足的问题,适用对象、户型和房价等方面存在失控现象,政府在制订贷款、担保、税费等住宅消费政策方面并没有更多地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这样的现状应该尽快得到改变”。
问责制何以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早在2005年4月,在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中,就明确提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2006年5月,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更进一步指出“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同时,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青联常委杜梅说,应该看到,部分城市房价涨幅已出现趋缓迹象,因为宏观调控的因素,房价涨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加快了步伐。另一方面,不能忽视的是2007年全年上涨势头依然较猛,与此同时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比例还在逐年下降,但少有地方政府被“问责”。问责制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政府的住房社会保障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快速增长,把住宅与房地产业当作拉动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只重视房地产的商品属性,而忽视了住房的保障品属性。”赖明委员说。
谁来审核“住房保障”成绩单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防止各地住房保障政策不落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要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住房保障工作不力或者失职渎职者追查责任。上级机关应定期对下级单位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检查。
赖明委员认为,应改革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将“住房保障责任”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GDP政绩、把房地产单纯作为拉动经济手段的观念。“保障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权利,体现社会公平,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不光考验着各级政府领导的执政能力,更是涉及执政基础的大事。”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说,目前“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正在前期的讨论过程中,这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在这个条例的基础上,今后还可以上升为法律,让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可以依法对住房保障实施监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让住房困难家庭有了盼头,希望2008年能成为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年。”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虹桥社区虹储居委会主任朱国萍说。 葛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