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擅自把住宅变成酒店,房东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市房产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出租人应当依法、依租赁合同加强出租房屋使用情况的监督,发现承租人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餐饮、酒店、生产、办公、库房等经营性用房使用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等
违法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该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登记备案。
《意见》要求,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正确使用专有部分,不得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相关业主同意,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影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凡经有关机构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不得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