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城市住房工作会上获悉,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重庆市将着力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水平,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以及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构建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介绍,从2002年开始,重庆市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双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全面推开。截至今年11月,全市累计投入保障资金4.3亿元,累计对3.13万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家庭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重庆市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从2004年至今年9月,这个市共竣工经济适用住房400多万平方米,完成投资近72亿元,解决了约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表示,“十一五”期间,重庆市将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将主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扩大到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提高至10平方米。其他区县的保障对象和标准提高至6平方米。同时,重庆市将进一步改善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严格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建设、价格管理以及上市交易管理,“十一五”期间推出18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此外,重庆市还探索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徐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