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引发诸多问题
记者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在结束了对地市级城市的“摸底”之后,全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会议日前在南京召开。此前,公积金贷款的话题在这个城市从未平息过。媒体的质疑、市民的忧虑、开发商的说法、专家们的舌战……一切都围绕着南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新规”而来。自9月实施到现在,南京的公积金贷款情况怎样了?
是开池蓄水还是断源节流
9月5日,从各大媒体爆出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8月2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对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暂不批准第二次贷款申请。同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原0.3调整为0.2,贷款额度相应缩减为原先额度的67%。一时间,舆论哗然。
随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出台此项政策是为了顺应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不予支持。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贷公积金的人太多,导致公积金贷款额度吃紧。
为了收支平衡,严控公积金贷款的做法似乎无可厚非。但有媒体指出,在缩减贷款额度的政策下,中低收入者首当其冲。而公积金贷款“只贷一次”,真正伤害到的,恐怕是那些需要改善生活条件的家庭。
公积金的“水库”缺水,是该断掉源头不再放水,还是继续放水同时开源蓄水?大多数市民似乎更倾向于后者。据统计,去年南京市已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100多万,但所有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却超过了200万,有近半数的职工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如果这一缺口得以弥补,不仅能有效解决公积金“入不敷出”的困境,还能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9月6日,南京市就转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意见》,要求尚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于12月31日前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蓄水的闸门一开,公积金缴存的“活水”滚滚而来。新规实施3个月,公积金的缴存与发放首度出现了平衡。“现在公积金的个贷比已经控制到了80%左右,是个比较合理的比例,使我们在年底也能应对得比较从容。”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据悉,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压力加大,继南京之后,浙江、郑州等地也对公积金放贷条件进行了调整。12月3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下发通知,叫停公积金二次贷款。
是开发商不仁 还是银行不义
年底了,有关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投诉越来越多。记者咨询了多家新楼盘,得到的回复均是“只接受商业贷款,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对于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很无奈。虽然公积金管理部门已经出台了地方法规并申请到了执法权,对阻挠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于开发商无异于九牛一毛。
手续复杂,也成了不少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理由。商业银行3天内就可以完成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还要逐层审批、证明,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顶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周期长,资金回笼慢,都犯了开发商的大忌。
对银行来说,公积金贷款也并非“香饽饽”。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几大商业银行受委托发放贷款,只能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利润比商业贷款要小得多,况且公积金贷款并不作为银行人员的考核指标,因此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一直都不高。
是劫贫济富还是先天不足
一面是贷款难贷,一面是取款难取。公积金的制度弊端,露出了冰山一角。世界银行去年年底发布的第三季度《中国经济季报》说,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沉淀的比例之高,令人担忧。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也坦言:“公积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对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的倾斜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
据悉,我国的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建立的。高公积金制度曾使这个世界上人地矛盾最严重的国家,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但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是以利息的保值增值为基础的。同时,为了使公积金的天平更多的向中低收入者倾斜,新加坡政府规定,买房的时候只需以10%付现金,10%用公积金就可以贷款。一套20万的房,只需有两万现金在手里。不过,用公积金贷款所买的“组屋”5年内不许转让,同一户人家也不许买第二套“组屋”。
“毕竟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只有14年,还是一项很年轻的制度”,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探讨相关调整的可能性。“我们要做的还很多,但不会是去打压它,而是尽可能地去完善它。” 赵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