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报道的“建设部将下发‘房地产调控15条’的条文详解”消息,已经证实。日前,建设部正式下发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其中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和所占比例70%的操作问题给出了正式的解释。
建设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指“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个70%的比例要求适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年度结构比例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的情况。建设部采取了一松一紧的政策,在套型面积方面采用了民众最容易理解的定义即建筑面积;在所占比例70%方面采用的是地区总量,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自行调节,避免了政策“一刀切”引起的各种不良反应。
《意见》强调不得擅自突破套型结构比例要求。明确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申请调整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必须报建设部批准,并附住房状况分析和市场预测报告。
此外,为确保住房结构比例要求落到实处,建设部强调各地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针对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提出了重点查处内容。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省级主管部门对市、县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普通商品房选址越来越远离市中心的情况,《意见》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
上海有关房地产分析人士预计,由于该市中环以内土地价格会越来越昂贵,外环以外交通和生活配套短时间内仍然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预计未来90平方米以下的小面积一手住宅供应和成交会集中在中外环区域内。该市如何落实好建设部关于“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的要求,将值得关注。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