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莱佳 记者 马敏) 记者今日从莱山区物价局了解到,莱山区物价局、房管局等单位对辖区内18所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审核确认完毕,其中五家单位被评为甲级,两家被取消收费资格。
据了解,本次等级的确认,充分发挥了广大业主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充分发挥广大业主的决策权,由业主委员会自评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积极引导广大业主的参入意识,由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房管、物价四家联合评定,确保每所小区的评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经评审,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服务质量不到位、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有五个单位被评为甲级、五个单位被评为丙级、三个单位被评为丁级,其中一家升级,两家降级,另外有三家物业公司限期整改,还有两家物业公司由于服务质量差,不能达到正常的收费资质,被取消了收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