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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住房是自己私事 "房奴"没媒体说那么严重

  2006-06-09 11:42:02

 

    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比较迅猛,一些城市的房地产价格的攀升明显超过了当地GDP的增速。伴随着对高房价的不满,最近“房奴”一词悄悄流行,引起了社会多方的颇多关注。

    实际上,“房奴”一词的严重程度被一些人、一些媒体“放大”了。现实中,大多数按揭购房的人是不能称之为“房奴”的,他们按揭购房
,月供在家庭日常支出中占据适当的比例,由此住房条件得以改善,生活质量也得以提高。放眼世界,哪个城市的居民购房不普遍使用按揭?东京、纽约、伦敦、巴黎等等,莫不如此。

    那么什么人可称是“房奴”?一般而言,有三个俗成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月还房贷的金额超过月收入50%以上者;第二个标准:购买住房的房价高于家庭目前年收入的20倍者;第三个标准:为了还房贷,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者。虽然前两个标准有量化指标,却未必绝对导致房奴,更具实质性内容的还是第三个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人盲目追求住宅档次,或投资住宅的行为有明显偏差,由于其月供占其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过高,导致其日常的消费、娱乐也要加以严格控制,甚至不敢旅游、治病等等。活到了这份上,就容易产生以下一些消极心理:首先是不满心理。由于购房后的经济压力明显增加,他们往往会迁怒于社会、迁怒于他人,感到社会不公,感到自己吃亏。其次是反消费心理。由于收入有限,每月要支付不菲的房贷,因此,产生尽量不消费的心理。第三是情绪易波动。由于生活压力的增加,个体往往会产生一些愤怒、悲伤、恐惧等等消极情绪。

    这些人往往还会产生一些不良行为:爱发牢骚;过分节省;爱发脾气甚至“主动”破坏——极少数个体,会以破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来达到内心的平衡,甚至于会犯罪。

    为何一些人会脱离自己的经济能力,产生力所不及的住房消费欲望?细细分析,其实每个人购房心理的确存有差异:

    需要心理——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人有五大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而住房需要一般来说属于生理需要,因此许多人要购房就不足为奇了。

    预期心理——担心以后房价会不断攀升,心想:晚买不如早买。尤其是看到房价一路攀升,后悔自己没有早买,往往会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而冲动性购房。

    投资心理——由于目前没有很好的投资渠道,买股票怕套牢;做生意怕赔本;买古董怕赝品。因此认为买房是一项保赚不亏的投资,而忘记了投资的一条基本定律:受益与风险成正比。

    攀比心理——由于他人购买了比自己更好的房子,为了使自己脸上有光,不顾实际需要而盲目购房。

    那么,如何来调适人们在住宅消费行为中的消极心理呢?一般都是从两个方面入手:外部调适和内部调适。

    外部调适的最主要的措施是平抑房价。譬如,最近国家建设部等九部门联手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显然是为了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引导开发商提供低总价、小面积的商品住宅。但是,购房者内部的调适可能更加重要。内部调适,主要是在购房前一定要准确定位,弄清楚: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住房?我买房是为了什么﹖我的经济实力如何?我的收入会有变化吗?每月还贷会降低我的生活质量吗?我愿意为还贷承担相应的责任吗?等等。住房由于它的位置、面积、房型、楼层、物业、交通、绿化等等的不同,价格也会有很多差异。并不是贵的房子一定优于便宜的房子,适合自己的房子才是最好的房子。

    另外,满足自己的住房需要,租房也不失为一个良好选择。这几年,不少城市房价飙升,住房的租金却没有大涨。租房比买房的风险要小多了。许多人总认为租的房不是自己的,而买的房才是自己的。其实仔细想想,每个人在世界也只是走一遭而已,从这个意义上看,买的房也是“借”来住住而已。

    如果您已是“房奴”了,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调整自己的心态。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勇敢地面对现实,安排好自己的资金,合理地消费,尽可能增加自己的收入,保持心理稳定。

    其次,您也可以通过置换现在的住房来摆脱困境。笔者有一位朋友,夫妻两人的月收入是一万元。五年前,贷款一百万买了一套别墅,月还贷七千五百元。日子顿时显得艰苦。思考再三后,日前他们把别墅脱手,换购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每月不但不用还贷,还有一百万的现金在手,日子马上变得有滋有味了。

    当然,买卖住房完全是自己的私事,每个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决定。政府也在千方百计地使公民们的住房条件得到真正的改善。我们只要理性地看待房价,准确地对待“房奴”现象,合理地调适自己的心理,未来的生活一定将更美好、更快乐。  胡君辰

新华网         

编辑: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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