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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下月执行新规定

  2006-03-17 18:05:10

    烟台大众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 岳川东 记者 苗莉)今天,记者从烟台市建设局获悉,自今年11月1日起,烟台市开始施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对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推广,实心粘土砖限产禁用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这标志着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工作步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

    据烟台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烟台市新型墙材年产量可达16亿标准块,占墙材生产总量的90%以上;其应用比例全市平均达到90%;建成区内新墙材建筑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95%以上;其中框架结构形式占90%以上。2004年全市完成节能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占年内新建居住建筑面积的62%;2004年全市建筑采暖和新型墙材生产累计实现节能12万吨标煤,节地2670亩,综合利废78万吨。此外,施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后,计划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建筑2005年底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自2006年开始逐步推行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2007年起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2005年7月1日起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2006年起执行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

    相关链接:《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编辑: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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