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房产首页

 

首页 |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便民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人 才|维 权|图片|论坛

        房产首页 | 房产新闻 |置业锦囊 | 房产政策 | 房产金融 | 房产精英 | 家装资讯 | 建材信息 | 金牌设计

 

您的位置:房产金融

二手房攀亲避税有风险  

  2007-04-10

    6月1日起全额征收营业税,8月1日开始强征个税,近期一系列针对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实施,令那些购房不足5年便打算将房屋转让的房主感觉很“亏”。由于赠予的住宅可以免征上述税费,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二手房转让中的买卖双方开始达成默契,以赠予的方式进行交易过户,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然而,赠予的“买卖”真划算吗?律师提醒,冒充亲戚朋友办理公证的赠予双方将面临很大风险。

    4年前,叶女士花30多万元在道里区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近期她准备将这处房子卖掉。日前,她正在跟买方以亲属的身份办理公证,并私下签订协议,以50万元成交。她算了笔账,即使以50万元估值,赠予转让的主要税费有:占房屋总价3%的赠予公证费,以及由买方承担的3%赠予契税,合计3万元;而在办理正常过户的情况下,交易过程中的主要税费包括:占房屋总价5.5%的营业税、买卖差价20%的个税和1.5%的契税,共约7.5万元。相比之下,采用赠予方式可免去交易税费近4.5万元,难怪买卖双方会对这笔赠予“交易”一拍即合。

    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刘洪朴律师认为,虽然以赠予方式办理过户可以省去一定的费用,但交易双方若以赠予的方式进行交易,将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是业主在“交易”之后,有可能收不到房款。因为买方(即事实上的受赠方)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予为由抵赖而拒付房款。同时,银行也会认定受赠方不需要付出任何金钱,因此,受赠房屋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但可办理房屋过户后的抵押贷款业务,通常该类房屋的贷款额都较低。此外,有关部门还可能会对赠予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赠予时办理公证可能会不成功,从而影响下一步的“交易”运作。

    法律上的约束则对“买方”更为不利。据刘律师介绍,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予的财产有瑕疵,赠予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买方”取得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事实上,通过假赠予代替真买卖而逃避税收的行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哈尔滨日报         

编辑:苗莉         

上一篇:

下一篇: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VOC

·8·31大限

·限价商品房

·使用说明书

·质量保证书

·销售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

·规划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五证二书

·房地产保险

·基价

·本票

·挖顶

·拆迁

·第一步:准备工作

·第二步:挑选房源

·第三步:市场考察

·市场考察之看广告

·市场考察之看房展

·市场考察之看楼书

·市场考察之看房

·第四步:商家过招

·家居配色小窍门

·卫生间色彩运用

·揭露红木的造假手法

·沙发全要真皮?没必要

·马桶:量坑距做足密封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