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商业用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须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要有贷款证,并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
3、自然人须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4、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有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
8、自筹资金不低于总购房款的50%;
9、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为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商业用房贷款的具体条款,各省市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又有相应的办法出台,中国工商银行各地分行按照总行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各地相关管理办法。其中,对借款人自筹资金的要求放宽到30%,对于可办妥抵押登记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可贷到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成;贷款期限由原“企(事)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调整为无论是企(事)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贷款期限为不超过15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不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申请商业用房贷款应提交哪些资料
借款人申请商业用房贷款,应填写《商业用房贷款申请表》,并向贷款人提交
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内容包括:借款人概况、经营及财务状况、借款原因、用途、数额和期限、贷款方式和还款计划;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管理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4、财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前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借款前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5、贷款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6、符合规定的购买商业用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7、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
8、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对企业法人贷款购置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贷款人还要按有关规定,对其经营、效益及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银行审查有关资料之后,提出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审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