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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人民法院姜娜:柔肩担正义 温情暖人心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蓬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017-03-05 09:16:00   作者:蓬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蓬莱市人民法院法官姜娜

  法院系统,刑事审判是司法审判中工作压力大、对严谨性和程序性要求极为严格的一类。因为经常要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在这个门类中,担任法官的中青年女性较少,要谈到优秀的女法官,那更是不多。8年来,蓬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姜娜用她的“柔情”和“严正”,维护着刑事审判的司法公正。

  1997年,大学刚毕业的姜娜还是蓬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名普通的书记员。要实现自己的法官梦,成为一名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姜娜深知,自己要娴熟的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深刻理解现行刑事政策,潜心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于是,从那时起,姜娜便养成了一个好习惯,那就是“读书”,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读法学书籍了解立法精神,尽快熟练并在实践中大胆应用。不仅如此,她还经常跟身边的优秀法官学习审判经验,为以后从事审判工作打下了基础。厚积薄发,几年后,她便考取了法官资格,并成为蓬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优秀法官。

  心系群众,司法为民促和谐 

  在人们的习惯想像中,刑事审判法官总是严肃威严,盛气浩然。然而,在姜娜身上,不仅体现着这种浩然正气,更体现着一颗心系群众、心系人民的火热柔情,使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同时,她也没有忘记法官定纷止争的职责。对于一些因细小琐事转化、激化而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她耐心做疏导规劝工作,尽量减少甚至消除被害人与被告人对立的情绪,作出一个双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公平判决,避免“一朝对薄公堂,世代为仇结怨”的局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姜娜始终坚信,一次成功的调解胜过一份最好的判决。工作中,她创新了“诚、法、理、情、利”“五字”调解经,尽力做到辩法析理、双方皆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在被告人周某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周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周某也在此次事故中严重受伤。事后,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周某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害人亲属认为被告人周某的病情是装出来的,并因为对鉴定结果不予认可多次到法院哭诉,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审判工作陷入僵局。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姜娜没有退缩,反而激发了更大的工作热情。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她耐心宣传疏导,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圆满解决了案件。

  清正廉洁,一身浩然正气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审理刑事案件,审判员与廉洁还有一场“遭遇战”。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在权与法、情与义的较量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摒弃私心杂念,坚守清正廉洁的本色。一次,姜娜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知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据了解,自姜娜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温情司法,当好未成年人的“法官妈妈” 

  作为刑事审判庭的骨干审判员,姜娜不仅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同时还承办了未成年犯罪案件。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未来及未成年家庭的希望,需要非常审慎处理。针对未成年案件的特殊性,在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她对每一名未成年犯“不抛弃、不放弃”,将温情融入法律,将教育寓于审判,将挽救贯彻始终,切实为少年审判注入了司法的温度,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少年审判之路。工作中,她积极践行圆桌审判、亲情审判、社会调查等制度,充分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充分发挥庭审教育作用的同时,将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延伸至庭前和庭后的各个环节,做到“三个突出”:庭前调查突出一个“细”字。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核实清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动态、犯罪经过掌握清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和生活习惯了解清楚。庭审过程突出一个“严”字。严格执行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进行审理;严格查清犯罪事实,特别注意查清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原因、性质和后果;严肃指出犯罪的危害性和指明悔改的出路。庭审帮教突出一个“情”字。庭审过程中,坚持以情突破,以理疏导,教育、挽救、感化犯罪的未成年人。对拟判决有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各个诉讼阶段,由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不失时机地找准感化点,寓教于审。通过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感化教育,从内心深处震撼被告人,触动他们的灵魂,促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姜娜已连续5年到辖区学校,为学生开展法制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近5年来,姜娜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最高追求,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400起,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5%以上,执结标的达2000余万元,所审结的案件实现了无错案、无上访、无投诉。 大众网记者 王瑜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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