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8-29 19:28:00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繁发生,进入夏季,天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时期。在此安保处提醒广大师生与相关部门: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消防管理制度,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灭火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各处室、年级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三、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上锁;保持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完好,严禁随意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楼内焚烧杂物,严禁在校园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设备和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五、请勿乱丢烟头,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在禁烟场所吸烟。烟头表面温度在200℃~300℃之间, 中心温度高达700℃~800℃,而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点都在这个温度以下。
六、养成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火的良好习惯。
用完电器就断开电源、拔下插头,使用正规设备厂家生产的家用电器,过期、超期设备应及时淘汰,切勿因尚能使用,舍不得丢弃报废,酿成事故。充电时尽量不要在夜间睡觉或无人在场时进行,并且一定要注意远离易燃物品。当充电电压不稳定时(尤其是3时至5时电压高的用电低谷期),容易引起设备自燃。
责任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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