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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检察机关对一起不起诉案件进行检察宣告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2-01 17:45:00   作者:

  公诉部门会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合理确定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会通知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决定事项涉及侦查机关的代表、当事人所在单位学校居住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等参加宣告。必要时,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检察机关会加强对宣告活动的监督,并帮助释法说理。

  对拟宣告案件,公诉部门会对案件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的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宣告的案件,仅向监察决定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宣告。

  对非在押人员进行宣告时,检察机关会就近在检察机关或者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宣告庭进行,也会根据宣告内容,在基层村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设置临时宣告场所进行,临时宣告场所会设置检察宣告标志。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宣告,检察机关会在看守所内的宣告庭进行。?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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