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头目自曝内幕:就是赤裸裸的分赃游戏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 2012-05-28 08:12:00
费三元
“以洗脑达到思想软禁目的”
到广西之前,我在云南昆明开了3家超市,收入稳定、生活富足。2010年4月,老乡阿勇以“合伙开超市”为名约我到广西沿海某市考察生意。
阿勇很热情,第一天、第二天带我四处游玩,丝毫不提开超市的事情。从第三天开始,他带我去见老乡。这些人自称是我们老家的“人大代表”“司法局副局长”“交警队副队长”“拆迁办主任”等,和我交谈都离不开“国家秘密支持”的“连锁销售”项目一套3800元的西装或化妆品。
阿勇神秘地告诉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是国家战略,但是国家没有太多的资金投入,就通过这种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会给予高额回报。但是这种回报比银行利息高很多,怕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国家只能暗地支持,上不得台面。”
为让我进一步相信,他带我参观当地一些广场、政府大楼和花园,用一些雕塑、建筑的表象,甚至台阶、楼层等解读“国家暗地支持”的寓意。他们还以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联产承包为例,说传销必将被政府认可。
当地一些书店有很多“资本运作”的书,和《风生水起北部湾》等正规书一起售卖,并配有很多伪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以及文件政策。每次去的时候,传销书台前都围满了人,三三两两地小声讨论。
我们那里的人从小就开始做生意赚钱。看到那么多比我高端的丽水人都在搞,又想到“这是国家暗中支持的”,特别是投入6.98万元3年就能赚回1040万元,我不禁怦然心动。
于是,我卖掉超市,来到广西这座城市买了一套商品房,专门开始做传销。当时我相信,投的越多、级别越高,钱回来的也就越快。由于每人最多只能买21份6.98万元,于是除了我自己买以外,我还用父母和妹妹的身份证分别买了21份,当时就投进去近30万元。很快,我的级别到了经理,但我还嫌太慢。
当时,我一心想着拉人头、上级别,也开始“杀熟”,从丽水的亲戚朋友中拉人。除了阿勇给我“洗脑”的那一套东西,我还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联想”一些新的项目吸引人。我们的体系每个星期组织不同层级的人学习,大家交流心得,学习行业规矩,并相互鼓气。通过这些开放式的“洗脑”方式,密切关注每个人的思想,并有针对性地对不同人施以“洗脑”,最终达到“思想软禁”目的。
“传销是骗人钱财的犯罪行为”
我们这个体系以浙江丽水市人为主,大约有100多人,按照“五级三晋制”运作:参与的人员分为5个级别: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经理和高级经理。投资方式有3种:1份3800元、11份3.68万元、21份6.98万元。通过拉人头,如果你的“伞下”达到10—21份上主任平台,65—599份上经理平台,达到600份上高级经理,俗称老总,也叫“上A”。按规矩,每个体系只有4个老总,每上一个新老总,最早的老总就会拿够1040万元自动退出。
被发展的人交钱加入叫做申购,申购时不会有任何的收条或凭据。按照利益分成规定,一笔申购款中业务员的提成为15%,业务组长为5%,业务主任为10%,业务经理12%,高级经理10%。其余的45%名义上说上缴国家税收,但实际是几个老总分,剩下的3%为组织运营费。
说穿了,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分赃游戏,就是骗人钱财的犯罪行为:新人一旦投钱进来,钱很快就会被瓜分完毕。只要不断有人进入,游戏就能一直继续。为了让后面不断有人拿钱进入,大家都拼命拉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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