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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酒店南地块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2-09-15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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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记者获悉,烟台市喜乐酒店南地块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喜乐酒店南地块进行房屋征收范围包括南山路1号、2号;桑园路1号、15号、16号、17号、18号(规划保留建筑除外),评估确定均价为9290元/m2。
  
  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行就地产权调换安置。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价格,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均价为9290元/m2。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烟台已相继公示四次房屋征收补偿征集意见,分别包括胜利片区,南大街商业广场旧城改造、大庙片区、以及这次的环山路喜乐酒店南地块房屋。
  
  从四次的征求意见稿中看出,此次意见稿补偿金最高,为9290元/m2。另外,胜利片区为9122元/m2,南大街商业广场旧城改造为9156元/m2,大庙区片为9200元/m2。
  
  另外,相关部门推出了有特殊情况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原则。如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不符的,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离异的只能选一套与“等价值调换面积+15m2”就近户型档的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按燃气2652元/户、有线电视移装费250元/户、电话移机费150元/部、空调移装费200元/台、网络移装费180元/套、太阳能移装费180元/台、热水器移装费80元/台给予补偿。被征收的住宅房屋用作营业用房的,按住宅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按评估机构评估金额予以补偿;房屋配套小棚(房改表有备案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m2给予补偿。
  
  安置户型分为8个档
  
  安置房源为就地新建住宅小高层房屋(期房),共11层。安置户型分为8个档,面积约58㎡、75㎡、80㎡、85㎡、88㎡、97㎡、106㎡、129㎡。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搬迁费每个房屋产权证(不含共有权证)视为一户,每户1000元。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享受两次搬迁费。临时安置期间,由征收人付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安置。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的,按45㎡计发;建筑面积45㎡以上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面积计发。发放标准为每月20元/㎡。
  
  本次房屋征收主体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实施单位为奇山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指挥部设在环山路52号(原环山路喜乐酒店),办公电话:0535-6217155,6217255。主要负责征收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与协议审签等工作。办公现场公示征收补偿方案、小区总规划图、调换房展示图等。
  
  早签约早搬离可获奖励
  
  本区片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为30天,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家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1、按被征收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单户奖励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2、签约期限内第1-10天内签约的,按被征收人产权证记载面积增发300元/m2奖励;签约期限内第11-20天内签约的,按被征收人产权证记载面积增发200元/m2奖励;签约期限内第21-30天内签约的,按被征收人产权证记载面积增发100元/m2奖励。3、选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速迁期内签定协议并搬家交房的,前三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减半收取。4、对被申请做出征收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保留选择等价值产权调换面积的权利。
  
  被征收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公管房、自管房持租赁合同)、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现场审签室办理征收手续。记者 秦雪丽 苗华茂
  
  

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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