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加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力度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1-06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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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烟台11月6日讯 (通讯员 刘国军 见习记者 林有权) 近年来,芝罘区法院加大对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工伤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执行的力度,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芝罘区法院受理的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工伤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芝罘区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
开通“绿色通道”
建立了“三优先四快”制度,在立案、审理、执行建立绿色通道,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确保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公正及
加大执行力度
为了迅速执行那些打电话不通或不接、发传票不到庭、上门找不到、长时间赖账不还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芝罘区法院穷尽执行手段,利用节假日开展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提高了执行效率,促使一些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执结。仅今年以来,共执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97起,涉案标的额320余万元。
开展献爱心活动
对生活困难的受害者,法院适情开展送温暖活动,给予救助。有的法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常常自掏腰包,为生活困难的受害人买来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解决受害人的燃眉之急。
建立司法救助制度
2008年,芝罘区法院为切实解决因遭受刑事犯罪导致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和家庭,以及交通肇事案件和工伤医疗纠纷案件等案件确实因无法执行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了《诉讼案件特困当事人救助办法(试行)》,及时实施司法救助。从2009年至今,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35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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