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完善“四项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7-19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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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烟台7月19日讯 (通讯员 张立尧 记者 张雪松)今年以来,芝罘分局通过完善电子档案、办前审批、责任追究和督察督办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首先,建立电子档案制度。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检查其前置审批许可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并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及时录入网格监管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登记变化、守法或违法情况等动态信息,准确地划分监管类别,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在年检、验照工作中,重点加强监管,认真对照登记档案,着重检查登记事项和前置审批许可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对前置审批许可文件不齐全或已失效的,限期补办,逾期未补办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作为案件线索,及时反馈给管辖地工商所,由工商所跟踪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权限、程序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登记注册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落实巡查责任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实施双重督察制度。该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动态情况;企业注册局牵头将危化品监管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察内容,不定期进行督察暗访,督查的重点不仅包括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还包括督查各工商所巡查人员的巡查落实情况,检查巡查信息录入和巡查台帐登记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今年以来,该局对工商所进行现场督察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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