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通过2011年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5-27 2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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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烟台5月27日讯 (通讯员 游正新 李屹 记者 王瑜) 记者从蓬莱市节水办获悉,近期收到国家住建部《关于2011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情况通报》,蓬莱市成为2011年度通过节水型城市复查的两个县级城市之一。
据了解,蓬莱2007年3月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按有关规定每4年进行复查一次。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专家对2002年(第一批)和2007年(第三批)21个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节水工作复查,北京、上海、大连、济南、青岛、杭州、太原、银川、桂林和蓬莱、昆山等19个城市通过。
近年来,蓬莱在健全和完善城市节水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节水工作机构,形成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城市节水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积极加大水资源保护,凡节水设施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无水务管理部门给予核定用(节)水指标的,将不予供水;严格实行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相结合制度,对用水实行分类计量和超定额进行加价,通过节水,全市企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5%,部分企业用水达到了零排放;积极挖掘节水潜能,充分利用近海优势,探索“靠海吃海”之路,目前市区共有3家企业利用海水冲洗、冷却,年可节约淡水1500余万立方米。2007年以来,蓬莱市先后有14个企业(单位)被评为省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
目前,蓬莱市节水办针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结合今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逐项加以落实,将使城市节水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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