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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盒“过期”鸡蛋引来尴尬 消费者获赔偿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9-13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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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9月13日讯 (通讯员 孙华军 石巧凤 见习记者 林有权) 日前,山东莱阳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一位姓张的消费者的电话,称自己去医院看望患病朋友,在超市买了两盒鲜鸡蛋,可提着鸡蛋到了病房才发现,两盒鸡蛋都已经过了保质期,弄得自己很是尴尬,希望工商机关帮自己维权。
  
  原来,就在今年8月份,张先生得知一位好友生病住院,就花了85.6元钱去超市买了两盒鲜鸡蛋,前往朋友所住医院看望。进了病房后,张先生和朋友都发现了一个问题:鸡蛋已经过了保质期。为此,张先生很是气愤,随后找到超市,讲明情况,要求超市给他赔偿。
  
  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办理退货,但没有赔偿。为此,双方争吵起来,最后,张先生不得不通过工商机关请求维护权益。
  
  莱阳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受理了张先生的申诉后,立即联系超市进一步核实情况。
  
  超市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服务员记错了时间,原本鲜蛋的保质期一般都是45天。但夏天购进的这一批次的保质期改成30天了,服务员就没注意到,而且新一批次的鸡蛋刚刚进来,保质期仍然是45天。所以对过期的那一批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
  
  对此,执法人员耐心进行讲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商销售过期食品,消费者是可以要求10倍赔偿的,作为超市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终,该超市表示是自己管理上存在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于是让服务员向张先生当面道了歉,并给了张先生货款10倍的赔偿共计856元。
  
  

林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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