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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首家未通过消防系统单位被依法处罚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达欣

2011-07-19 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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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7月19日讯 (通讯员 姜宁宁 记者 王瑜)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大消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莱山派出所结合“百牵百联”活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九小场所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活动中,莱山派出所联合莱山区消防大队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设备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路、线路有无老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人员对于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要求是否熟悉、落实,消防设施使用是否熟练等。在检查的同时,民警还着重对各单位夏季用电安全进行了强调,督促各单位安全使用各类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并做好防雷电应对措施。

    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辖区某塑料厂存在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堵塞消防车通道、电器产品及线路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多项违法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这是自消防一体化系统投入使用以来,莱山区第一家被依法处罚的单位,为今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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