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单哥"现身龙口 为挡应酬求交警开罚单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7-03 18:36: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7月3日讯 (通讯员 宋君 记者 张雪松 ) 7月2日下午,龙口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忙碌的办理驾驶证年审业务,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对民警说:“警察同志,我喝酒了,打车来的,请你给我开张罚款单吧。”民警愣了愣问他为什么要开罚款单呢?
原来,男子张某自己开公司,业务应酬很多,酒桌上免不了推杯换盏大吃大喝,今天中午已经喝了将近一斤白酒,晚上还有赴宴应酬,实在扛不住了,就想让交警开一张酒后驾车的罚款单,到了酒桌上也好拿出罚款单来抵挡朋友的盛情劝酒。
民警问明原因后,耐心的向张某解释和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你现在没有酒后驾车,民警是不能给你开具处罚单据的,如果你酒后驾车被民警查到,罚款1000元和暂扣6个月的驾驶证,同时还要被记12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