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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出事吊销驾照五年再考 负担全部责任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8-13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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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8月13日讯 (通讯员 姜辉 高春 记者 张雪松) 近日,烟台开发区刘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珠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珠江路与漓江路交叉路口处时,与前方顺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轿车碰撞,致两车损坏。

    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速讯赶到现场,对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进行询问,发现刘某酒气很重,说话含糊,民警迅速对刘某进行血样提取,检出乙醇含量为124.45mg/100ml。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开发区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刘某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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