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9月1日讯 (通讯员 张玉鹏 记者 胡昌辉) 8月31日,烟台市高新区首批51名社情民意联络员领取到了社情民意联络员聘任证书和联络员工作卡,他们将挂牌上岗,走上新岗位、履行新职责,当好“宣传员”、“信息员”和“监督员”。
据了解,此次聘任的51名社情民意联络员,主要从辖区农村、企业、科研院所、区属学校、驻区高校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员中,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结构,经过层层推荐、严格筛选、确定聘任等环节选拔产生,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社情民意联络员聘期3年,他们扎根基层,平时了解社情最全面,听取民意最直接,掌握第一手材料最多,切身感受最深,具有随时随地联系群众,就近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独特优势。
据了解,为确保社情民意联络员聘任工作不当摆设、不搞形式,做到“真聘实用”,高新区出台了《关于聘任社情民意联络员的暂行办法》、《社情民意联络员十项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区社情民意联络员会议制度、工作机制和反映问题解决机制,使联络员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问题有反馈,不断推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专门设置了社情民意联络员信箱,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认真做好社情民意联络员反映问题和建议的梳理、上报、督办和反馈,分类建立台账,并将联络员反馈信息专项督办任务纳入重点工作考核保证。同时,建立了社情民意联络员工作档案,定期组织评选表彰优秀社情民意联络员,注重发挥好联络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保持联络员队伍活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高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探索聘任社情民意联络员,是高新区针对区内不设人大、政协,没有“两代表、一委员”等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从一定意义上讲,社情民意联络员将担负区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职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使之成为沟通基层、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构建起转变作风、廉洁从政、优化发展环境的监督网络,切实发挥好群众参政议政和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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