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利率1月1日起兑现
来源:新华网 编辑: 2013-01-01 12:46:00
费三元
别急着提前还贷,享受7折利率优惠的去存款更划算
“‘房奴’有福了!2012年的两次降息利好将于2013年1月1日‘兑现’,你的房贷月供款将减少多少?”宁波某网络BBS上,网友已经开始在讨论“房奴下月起减负”的消息了。
今年,央行先后两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按照惯例,对于“老房贷”的利率调整将在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也就是说,今年的两次降息要从2013年元旦起正式“消化”。宁波银行界多位人士告诉《现代金报》记者,执行新利率后,房贷月供款将会相应减少。不过,他们也同时通过本报提醒已享受7折利率优惠的市民,先别急着提前还贷。
利率下调0.5%,100万30年期房贷月供少333元
2012年6月8日起,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也就是房贷所对应的利率从原来的7.05%下调至6.8%,而随后的7月6日起,又进一步下调至6.55%。也就是说,在2012年,房贷年利率下调了0.5个百分点。
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意味着房贷月供的变化有多大呢?记者请某银行的理财经理做了测算:
以等额还款方式为例,客户向银行借了100万元30年期的房贷,2012年6月8日前,当房贷年利率为7.05%时,借款人的月供为6686.64元;而在2013年元旦之后,当房贷年利率执行6.55%的标准,则借款人的月供为6353.60元,月供要比以前少333元。
对于男士来说,333元可以买一条还不错的烟啦,至于女士的话,淘宝上也能买几件玩意了。总之,对于工薪阶层来说,这个数字还是蛮引人注目的。
当然了,这个数字只能起个参考作用,刚好借到了100万元30年期的人毕竟没那么多吧。如果其他的人想要测算房贷月供的变化,银行理财经理建议大家到银行官方网站上去找贷款计算器,选取其中的“房贷计算器”,输入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就能算出每月偿还本息额,也就是月供了。当然,这也仅限等额还款方式。
且慢提前还贷,享受7折优惠的去存款更划算
每年临近11月底、12月初,各商业银行就会迎来一拨提前还房贷的客户,一年中的还贷高峰在这个时候出现。
“如果股市好一点,大家可能还更愿意去投资。而在目前难找到好投资渠道的时候,一些人有了闲钱就来还了”,某银行个贷部门的主管这样告诉记者。
如果你手上有一笔钱,要不要去提前还房贷呢?
上述某银行个贷部门主管告诉记者,对于已经享受7折利率优惠的市民来说,把要还的这笔钱去存款反而更划算些。目前,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也就是房贷年利率为6.55%,打了7折之后,是4.585%;而对应的5年期存款年利率为4.75%,存贷款利率是倒挂的。
工行理财师李先生告诉记者,还有一些人并不适合提前还房贷:一类是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当他还款年数已接近还款中期,并不适合提前还贷。“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前期还的利息多,本金相对少。到还款中期的时候已经偿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提前还款的部分则更多的是本金,所以此情况下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还有一类是等额本金方式的借款人,如果还款期超过1/3时,那么也没有必要提前还房贷了。到了这个阶段的还款人,即使你提前还房贷,还的更多的是本金,显然意义也并不大。
总之,无论是等额本息方式还是等额本金方式,借款人还款的前一段时期里提前还款比较划算。亲,你知道了吗?
■北京消息
财政部称
将简并房产交易税种
还将研究在全国推开房产税
专家:交易环节税负或下调
财政部昨天透露,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称,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专家分析称,财政部此番表态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
谢旭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健全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具体来说,这包括三方面的改革。一方面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信息沟通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其次是强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最终实现货物与劳务税制的统一。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
最后是构建地方税体系,将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
>>专家观点
当前房产交易税负偏重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财政部部长提出“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说明有关部门已注意到当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过多、税负偏重的问题。而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
刘桓认为,如果国家有关部门今后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要想让税收减负的优惠传导到购房者,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好新政的落实。
包括近日媒体爆出有些地区税务部门收取“过头税”的问题在内,税务部门对于国家政策的落实一直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刘桓希望,今后各级税务部门应该加大对未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实施细则一定要制订得细致而且易于落实。
对于房产税的扩大试点,刘桓认为,最重要的是先确立合理的免税空间,应该对家庭人口标准的认定予以明确。
>>新闻背景
房产要缴哪些税
在新房交易环节开发商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而购买新房的纳税人必须缴纳契税、印花税等。
在二手房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则包括卖房者要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教育附加费等,买房人要缴契税、印花税等。
这些税负的存在,很多都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房价的一部分,最终推高了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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