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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东社区特别扶助金温暖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达欣

2012-03-20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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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3月20日讯 (通讯员 孙长青 记者 王瑜) 近日,芝罘区毓璜顶街道毓东社区计生协会为辖区毓秀中街的郭女士申请了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金,为这类失去孩子的独子家庭送去政府的关爱和社区的温暖。

    毓东社区的郭女士夫妇已经退休,因23岁独子于年前车祸身亡,按政策规定,从2012年起,夫妇每人每月可享受135元的扶助金,及3000元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金。拿到补助金后,郭女士和丈夫十分感动,他们说:“虽然这些补助金无法消除我们失去儿子的悲痛,但是却给了我们很大的安慰,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政策规定计生特别扶助对象是独生子女父母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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